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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食品生产和经营: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新规3月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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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《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》与《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》,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一新规定旨在进一步明确特殊食品生产、经营企业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。

特殊食品,包括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,对于“一老一小”等重点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。因此,确保这些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。

根据新公布的指南和大纲,特殊食品生产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掌握与特殊食品生产、经营紧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规章和标准的核心内容。此外,他们还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,并熟悉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要求。

对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他们需要深入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,以及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同时,他们还需了解与企业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,以及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。

而对于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他们需要熟悉本企业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注册备案情况,掌握特殊食品的特殊销售要求,以及进货、售卖、贮存、运输等经营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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